港大学生会要“捍卫港毒”?
“港区国安法”实施之后,早前有媒体揭发,港大校园多处依旧贴满各式黑暴、港du文宣,明目张胆继续“播独”;予人观感,港大不似校园、反似“独窦”。时隔一日,事件有新进展,据报校方日前派人清除校内某些位置的文宣,包括“光fu香港,时代ge命”及“香港独立”字句,但随即引发港大学生会反弹,称正与校方交涉,表明若校方进一步清拆连侬墙,不排除发起行动,“捍卫同学的言论自由”云云。笔者不禁反问,如今“港区国安法”已立,鼓吹“港du”合法吗?!
深究下去,笔者发觉有两个问题必须商榷。首先,校方清除的,似乎并非港大连侬墙,而是例如港大大学街(U-Street)连接柱等不属学生会管理的范围,笔者想说,有人滥用校园地方展示文宣,居然还好意思恶人先告状?就算你有“言论自由”,校方就没有管理自己设施的自由?再者,学生会动辄扯到“言论自由”问题上,笔者又要问问,言论自由包括宣扬黑暴、港独甚至分裂国家?
学生会代表敢出来搞“港du”吗?
港大学生会昨晚发表的声明,一时说要捍卫同学言论自由,一时又形容“政府打压”、“政权白色恐怖”,“言论自由已经荡然无存”等等。那么好,如果学生会真认为“光时”、“香港独立”等港独口号都叫言论自由,学生会代表敢走出来高呼“港du”口号吗?换个角度,如果有人认为言论自由就等于“讲什么都行”、被追究就叫“打压、恐怖”,那么对不起,错了!就如同不能去银行喊“打劫”、在飞机上喊“劫机”一样,不信试试,看看会不会严肃追究!其实即使是“民主派”推崇的国际公约,亦都表明但凡涉及国家安全、公共秩序等问题,言论自由也受约束、受限制!
以笔者观察,港大学生会现时似是摆出一副“以我为主,凌驾一切”的架势,誓要继续播独、煽暴(或要继续支持他人“播独”);对于校方的管理,甚至扬言不排除“发起行动”。究竟什么行动,大家不知,笔者想到的问题是,会否触碰到“港区国安法”呢?大家拭目以待。不过笔者还是要奉劝一句,如果有人仗着自己是学生身份或者年纪轻轻,就不怕以身试法,那就真是大错特错,香港实行的所有法律包括“港区国安法”,不会跟你们“玩玩下”,因为法例内,每一条皆是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