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会计事务所(石溪大学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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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金融帐户指开设在美国丶波多黎各丶北玛里亚纳群岛丶以及美国属关岛丶萨摩亚群岛以及维京群岛以外国家的帐户。海外金融资产申报内容,包括任何在金融机构开立的银行帐户,如存款丶债券丶股票丶信用卡丶非金融机构发行的股票与证券等;外国公司发行的金融票据丶合同等;外国机构的股份。申报起点是5万美元,接受申报机构是国税局,使用海外资产申报表(8938)和个人退税表(1040)一起申报,截止日期是4月15日,可延期至10月15日。如果申报人在美国境外,截止日期是6月15日,可以延期到12月15日。如果被发现漏报或隐瞒,罚款在1万美元以上。
美国的税法规定,每一个美国纳税人都要为从世界各地赚取的收入报税,只要是公民或永久居民,都是美国纳税人,所以即使不住在美国,而是在外国居住丶做工丶做生意和赚钱,都一样要向美国国税局申报。
税法上有一个优惠,称为“海外收入豁免金额”(Foreign Earned Income Exclusion),可能由于其名称,令不少人误会,以为每一个美国纳税人的海外收入都有一个免税金额。其实,美国税例要求纳税人申报全世界的收入,并 没有什么国外收入免税金额,这个豁免金额,是为长期居住在海外,而在海外做工或做生意赚取的收入而设的,2013年每一个人豁免金额是$97,600
要符合这个税务优惠,要通过两项测试中的一项。第一项,称为“真正居所”Bona Fide Residence) 测试(,主要是要看您在国外居住的时间,和在国外居住的目的,和与当地的关系的密切程度。第二项,称为“人身所在”(Physical Presence)测试,需要您连续在12个月内身住海外起码330天。
另一个常见的误会,就是符合以上资格的纳税人,只要收入不超过$97,600,便不需要报税。其实他们一样要报税,只不过要在报税时填写2555号税表去取得这项税务优惠。
住在海外的人士,报税期限比一般人迟两个月,即在6月15日前寄交报税表便可以了。
在海外居住和做工要不要付社会安全税呢?假如是为外国公司做事,便不用付社会安全税,其实更正确的说法,是不能付社会安全税,因为即使自愿要交社会安全 税,也是做不到的。可是,假如工作的机构是美国公司或美国总部属下的分公司,那便要在发工资的时候由雇主扣除社会安全税了。
海外帐号申报:
近几年, 中国大陆越来越开放,越来越多的人移民美国, 子女到美国读书。他们虽然是美国公民或持有美国绿卡,但他们大部分时间在海外工作, 大部分资产留在海外。海外资产是否需要申报呢?
美国人或绿卡持有者在海外拥有的金融帐号总金额超过1万美金,即使这些帐号不产生任何需纳税的收入,也必须向国税局申报。
一个常见到误会是海外帐户只需申报不需交税。
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在海外如果拥有银行帐户丶经纪帐户(Brokerage account)丶共同基金(mutual fund)丶单元信托基金(Unit Trust)以及其他金融帐户,并且这些帐户内的累计资金超过1万元,就必须填写外国银行和金融权表格TDF90-22.1(Reporter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uthority, FBAR).
国税局称,符合条件者必须在6月30日之前进行申报。由于FBAR和申报收入所得税不同,因此不应和个人收入税报税一同寄给国税局,而应邮寄给财政部,而且也不可以申请延期申报。
从2011年度开始,如果美国居民在海外拥有金融资产达5万美金, 就要在其个人的年度所得税税表上申报这些资产。 这是继海外金融帐户申报之后,国会加强对美国居民海外资产监管的又一举措。
金融帐户的申报要求由来已久。1970年,为了打击当时日益猖獗的白领金融犯罪,国会通过银行保密法,要求美国居民申报其在海外拥有的金融帐户
(financial
account)。从1971年到1976年,凡是海外帐户价值达到1万美元的美国居民,都有在其当年的个人税表上申报其所有的海外帐户。
但是到1976年水门事件发生后,尼克森总统受到的指控之一是利用国税局打击政敌。国会为了加强对国税局的管理和对纳税人隐私的保护,立法限制国税
局系统以外的人接触税务资料,虽然财政部贵为国税局的上级,依然无法接触税务资料。为了能够使用这些资讯,财政部将海外帐户申报从国税局收回到财政部。
1976年之后,海外帐户的申报表格变成现在的财政部海外金融帐户报告(TDF 90-22.1)。
法律规定,财政部不可将通过此表收集的海外帐户资讯和国税局所掌握的个人税务资料进行对照,限制美国政府监管居民海外资产的能力。
金融危机后,政府资金短缺。2010年,国会又通过法案,建立海外金融资产申报系统,希望国税局藉此整合国内的税务资料和海外的金融资产资讯,从而更有效的监管居民漏报丶隐瞒海外帐户丶资产情形, 打击金融犯罪,增加税收。
目前,新旧两套申报系统同时存在,其申报内容也有很多重合之处,会导致很多人就同样资产申报两次。
申报外国金融帐户的主要目的在于防止金融犯罪。国税局说,外国金融机构不在美国营业,因此不必向美国金融机构那样向政府申报。因此不法分子会利用设立在外国的金融帐户进行经济犯罪,如规避个人收入所得税或是盗用公款,或者为毒品贩卖或是恐怖活动提供资金。
国税局说,不申报外国金融帐户者会被处于民事及刑事处罚。在2004年10月,就有人因故意违反了申报外国金融帐户以及记帐的规定,被处于10万美元或数 额为帐户中的一半资产的罚款;而无意违反这一规定的当事人也可能被处以最高1万美元的处罚。如果被发现利用外国帐户从事犯罪行为,当事人则不仅会被罚款, 还可能面临长达5年的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