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冠状病毒(COVID-19),移民局将扩大其于2020年3月30日宣布的调整,以协助对以下问题做出回应的申请人和请愿人:

要求提供证据;
继续索取证据(N-14);
意向通知;
撤销意向书;
撤销意向书和终止区域投资中心的意向书;
N-336表格(入籍程序决定听证会)的提交日期要求(根据INA第336条);
I-290B表格(上诉通知书或动议书)的提交日期要求。

该调整适用于上述文件,并发行日期在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9月11日之间。
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移民局将在收到通知中设定的日期后60个日历日内,对收到的上述要求和通知进行答复。

更多信息请点击链接https://www.uscis.gov/news/alerts/uscis-extends-flexibility-responding-agency-requests-0